376.1协议
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规定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和采集终端之间进行数据传输的帧格式,数据编码及传输规则。
适用于点对点,多点共线及一点对多点的通信方式,适用于主站对终端执行主从问答方式以及终端主动上传方式的通信。
376.2协议
集中器与本地通信模块接口协议,规定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集中器与本地通信模块接口间进行数据传输的帧格式,数据编码及传输规则。
适用于采用低压电力线载波,微功率无线通信,以太网传输通道的本地通信组网方式,适用于集中器与本地通信模块间的数据交换。
376.3协议
采集终端远程通信模块接口协议,规定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远程通信模块的接口,功能要求,以及AT命令集。
适用于响应At命令的GSM,CDMA,PSTN,各种3G,LTE等制式的远程通信模块,用于采集终端与远程主站通信的模块单元的控制和交互。
645协议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规定了多功能电能表与手持单元(HHU)或其他数据终端社保之间的物理连接,通信链路及应用技术规范。
适用于本地系统中多功能电能表与手持单元或其他数据终端设备进行点对点的或一主从多的数据交互方式。其他具有通信功能的电能表,如单相电能表和多费率电能表,可参照使用。
698.41协议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4-1部分:通信协议-主站与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信协议,规定了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主站和电能信息采集终端之间进行数据传输的帧格式,数据编码及传输规则。
适用于点对点,多点共线及一点对多点的通信方式,适用于主站对终端执行主从问答方式以及终端主动上传方式的通信。
698.42协议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4-2部分:通信协议-集中器下行通信协议,规定了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主站和电能信息采集终端之间进行数据传输的帧格式,数据编码及传输规则。
适用于采用低压电力线载波,微功率无线通信,以太网传输通道的本地通信组网方式,适用于主站对终端执行主从问答方式的通信。
698.45协议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4-5部分:面向对象的互操作性数据交换协议,本部分规定了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主站(以下简称“主站”)、采集终端或电能表(以下简称“终端”)之间,采用的面向对象具有互操作性的数据传输协议,包括通信架构、数据链路层、应用层、以及接口类及其对象和对象标识。本部分适用于主站、采集终端、电能表之间采用点对点、多点共线及一点对多点通信方式的通信数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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